你好,我來自陜西榆林,2011年6月20日分期付款在西安市長安區購買了萬科城17號樓4單元2401的精裝修房屋,于2013年10月2號交房,11月20日左右交付取暖費,12月20日左右發現沒有暖氣,讓物業來處理了2次,還是沒有得到解決,2014年1月20日左右,發現木地板有地泡,墻壁有滲水的現象,墻壁潰爛,告訴物業也沒有得到解決,因為過年的緣故我們回老家去過年,到2月20左右下去,發現還是沒有修好,物業告訴我們可能是地暖漏水,就開始維修,最后發現在衛生間地板下管子破爛,漏水,2月22日開始,物業讓我們家去外面租房住,一天200元,4月10日,回房子去看,發現地方和墻壁雖然已經處理,但是和之前不一樣,地板走上去很軟,感覺下面是空的,最后打開一看,下面放的都是紙片,我現在也不想讓他們在維修了,希望國家能出面為我們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