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7日我們在阜南縣田集鎮阜城別院售樓部繳納10000元居間服務費,用于購買房屋交10000元抵20000元,當時承諾等樓房開盤后如果不購買房屋全額退款,現在開盤后我們要求退款,20181030日我們將收據繳納到售樓部工作人員承諾3個左右退款,現在一直在推脫說就這兩天退還,一直未退還,現在要求盡快退還10000元錢。
2018.03.27日我們在阜南縣田集鎮阜城別院售樓部繳納10000元居間服務費,用于購買房屋交10000元抵20000元,當時承諾等樓房開盤后如果不購買房屋全額退款,現在開盤后我們要求退款,20181030日我們將收據繳納到售樓部工作人員承諾3個左右退款,現在一直在推脫說就這兩天退還,一直未退還,現在要求盡快退還10000元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