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8年4月27日入住青客租房,青客聯系人介紹房租月付,押金付了2000多,入住幾天后被要求提交材料辦理貸款,那個月從支付寶強行扣除,本人于2018年12月31號,提出退房并搬離房間,與聯系人提交退房申請,被告知無法退還押金,至今未把貸款事宜處理好,導致個人名下支付寶無法正常使用,嚴重影響生活。請規范青客租房的無視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本人于2018年4月27日入住青客租房,青客聯系人介紹房租月付,押金付了2000多,入住幾天后被要求提交材料辦理貸款,那個月從支付寶強行扣除,本人于2018年12月31號,提出退房并搬離房間,與聯系人提交退房申請,被告知無法退還押金,至今未把貸款事宜處理好,導致個人名下支付寶無法正常使用,嚴重影響生活。請規范青客租房的無視消費者權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