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2017年-2018年武漢一房難求,這期間被迫選擇精裝修房,是在已交認籌金的情況下被迫簽訂裝修協議,不簽精裝修合同開發商不賣房,并且不退還認籌款。其中的裝修標準為開發商自行確定的,不存在與購房者商議的環節,裝修用材品牌均是寫的或同一檔次品牌(違反國家法規)造成嚴重質價不符的情況,顯失公平。例如公攤部分也收取精裝修款卻未進行精裝修,而是與毛坯交房標準一致。捆綁精裝修拆分銷售合同嚴重違背國家住建廳的政策要求,并且違反《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要求。對于已經形成的市場上的違法違規情況,希望央視關注,督促落實中央的好政策,讓開發商做出整改方案及補救措施,要么落實規范精裝修收費標準與裝修配置、裝修選材、工藝標準、鑒定估值的匹配與對等,對于質價不符的情況的鑒定與賠償方案的制定。要么落實備案價的執行,將精裝修還給市場選擇。作為消費者,應該有權力選擇是否購買精裝,也有權力撤銷在被迫的情況下簽訂的顯失公平的裝修合同。希望中央關注武漢購房弱勢群體,主張購房者意愿,改精裝為毛坯交付,督促開發商退還裝修款,或督促開發商按照精裝修收費標準,落實裝修質量。我投訴三點:1.精裝修,沒有明確裝修材料裝修質量,裝修材料及水電裝修沒有具體明確品牌檔次型號公示 2公攤部分為什么要收精裝修費?難道那些毛胚交付的房子公共部分國家允許開發商不裝修?豈今為止沒有聽說哪個開發商不裝修毛胚房的公共部分,既然是開發商份內之事,為何要業主買單? 主張:1、退精裝修費用 2、退精裝公攤部分費用,房子內部裝修明確品牌檔次型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