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為萬科未來城一期業主,房產證上建筑面積85.43平方,每年物業費3000加2個車位管理費1200,已經遠超余杭區物價局規定的1.68元每平方每年的標準。 此外物業不顧業主反對,多次在小區內來來回回搞工程,1000多戶,一年500多萬的物業費竟被揮霍一空。由于未成立業委會,無法重新請新的物業或重新簽合同。在小區電梯設立廣告位,地面停車位停車收益都直接被物業收走并沒有給我們充抵物業費。 今天更是變本加厲,拆除地下車庫一半的日光燈管只為了省電,這樣的行為嚴重侵害了業主的權益。
本人為萬科未來城一期業主,房產證上建筑面積85.43平方,每年物業費3000加2個車位管理費1200,已經遠超余杭區物價局規定的1.68元每平方每年的標準。 此外物業不顧業主反對,多次在小區內來來回回搞工程,1000多戶,一年500多萬的物業費竟被揮霍一空。由于未成立業委會,無法重新請新的物業或重新簽合同。在小區電梯設立廣告位,地面停車位停車收益都直接被物業收走并沒有給我們充抵物業費。 今天更是變本加厲,拆除地下車庫一半的日光燈管只為了省電,這樣的行為嚴重侵害了業主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