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12與山東融匯文創置業簽訂的購房合同,2020年4月30交房。購買玫瑰公館二期 6號樓。 2018年10月該小區在建車庫坍塌900平方,后經山東省建科院檢測,發現6棟住宅樓大量混凝土強度不合格。然而開發商不顧業主安全,強行推動加固。無獨有偶,2017年12月濟南章丘中康綠城百合花園也發現混凝土強度不合格,經開發商檢測后決定加固,但隨后業主發現狀況后,全體維權,最后開發商為業主安全起見,將4棟樓推倒重建。 開發商與施工單位同屬融匯集團。濟南市建委在拿到檢測報告后,也沒有調查混凝土強度不合格的原因,沒有一個負責任的態度來處理問題,反而是讓開發商自查自糾問題。 新房變成加固房,業主辛辛苦苦花一兩百萬,有的是三代人的積蓄來買一套房子,我們究竟犯了什么錯?難道錯在我們選擇了融匯文創置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