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投訴:19年9月底我們一家人到“九龍湖金科”看房子,上午交了5萬作為買房押金,到南昌經開區桂苑路35號中國建設銀行面簽貸款。
當時給我們辦理貸款業務的鄒姓客戶經理跟我們說首套房子貸款利率是5.88%,然后我跟我老公一起在合同上都有簽字,問銀行工作人員是不是要填上去,他們說是他們工作人員自己填,所有的流程的人都是這樣走的,我們信以為真,覺得不會欺騙我們。
然后我們回家湊錢付首付,過幾天我老公去金科售樓處簽了購房合同,然后再次去銀行確定了貸款利率是5.88%,中途卻說因為開發商的原因,購房合同出現錯誤,要客戶重新簽,具體不知道什么原因。
12月底,我們的貸款下來了,然后利率變成了6.15%,找銀行鄒姓客戶經理拒不承認當時說了5.88% 的利率,房地產那邊以在協商為理由一直不肯正面解決。
在買房的時候,騙我們說所有的樓層都賣光了,因為我們是剛需,然后不得已買了四樓,但是后期很多好的樓層都出來了,而且價格也出現了嚴重的下跌,我認為這嚴重欺騙了消費者的利益。
我們找開發商與銀行尋求賠償,開發商一開始覺得自己有錯,說是協調,想以一臺電視機打發我們,后面直接說跟他們完全沒有關系,把所有的責任推給中國建設銀行和房管局。
我們找到金科房產的法人趙先生,他第一次接電話,第二次就不接了。銀行那邊的工作人員也拒不承認,要求面談要個具體時間也不給,后面直接電話不接。我們一家從月供出來一直為這事煩惱不已,如果遲遲不解決,我覺得除了賠償利率多出來的錢,還要索賠精神損失費。
訴求:1:投訴南昌金科集美九龍湖誘導消費者購房,投訴其法人無視我們的訴求,出現問題不解決,將業主的利益置之不理,要求賠償或者退房(手上有錄音證據,后續郵件發送)。
2:南昌經開區桂苑路35號中國建設銀行及經辦工作人員不作為,要求把貸款利率6.15%變更回5.88%,或者直接賠償30年多交的月供那部分錢。
3:南昌金科集美九龍湖及中國建設銀行經辦人道歉,賠償這段時間夫妻倆的精神損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