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投訴:本人和家屬與相熟的朋友一起到"萬達茂"售樓處交了定金五萬元,后續支付尾款608750元,合計支付658750全款買了所謂公寓。
此前來了解過,銷售帶我去看了公寓房型的樣板間,并且強調,萬達品牌公寓產品很搶手。 后在房產局的網站上查得此房為辦公用房,根據南京市2017年79號文,辦公用房不得作為居住使用。
去年十月開始,一個半月內,萬達茂進行二次違規改造,在辦公樓內大肆強拆樓板,硬加上下水管道和煙道。一個半月的倉促趕工,將兩棟40層高的辦公,違規弄成四不像,品質極差,安全隱患嚴重。
于2019年12底通知我家屬收房,接到了收房通知。到收房現場。提出看房要求,但是不讓看房,“萬達茂”銷售要求必須簽各種消費者認責的協議。“棲霞區商改住專案組”針對萬達茂的情況展開了三方會談,“萬達茂”在會談過程中,毫無誠意,拒絕進行有效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