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投訴:本人與父母于“南京萬達茂”售樓中心,交付定金四萬元整認購萬達茂20號樓2220,當時銷售介紹說是公寓,也帶本人及本人的父母參觀了已裝修的其他公寓樓,說我們所買的20-2220與參觀的公寓相同。
3月17日,本人與父母到萬達茂交購買的公寓的尾款,各款項分別為信息服務費六萬元整(60000)、20-2220定金一萬元整(10000)、20-2220房款二十五萬兩千四百七十七元(252477),到此時本人共計向萬達茂支付三十六萬兩千四百七十七元(362477),并向中國銀行貸款二十九萬元整。
全程萬達茂只字未提我們所購買的房子為辦公屬性,只說是公寓,簽的合同上價格、規劃用途均為空白,而且3月17日當天只有我們乙方簽字,合同就被收走,銷售說甲方的簽字要送去總部蓋章。
而2019年下半年,當我們拿到合同時,才發現房屋規劃用途為商務辦公,并且合同額只寫了592477,六萬元信息服務費并未寫進合同。這是赤裸裸的欺騙消費者的行為!從這時我們全家開始維權,要求萬達茂退房退款退貸款各項利息!
收房當天,萬達茂不允許戶主先驗房再收房,必須先簽字收房才能驗房,說這就是他們的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