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一年前從國美電器購得惠普筆記本一臺型號dv2529tx,在保修期一年內,顯卡連續兩次報廢,更換兩次主板仍不能使用,我從貴網站了解到,可以申請換機,立即打電話到惠普金牌提出要求,金牌服務告知我,他們只做維修,相關換貨要求得聯系商家,幾經周折,才得之做產品doa還是由惠普金牌負責,再次找回他們的時候,他們卻說我的產品已過一年保修期,不能再作申請,本人查到發票上的購買日期為2007年9月16號,第一次維修時間為8月19號,同樣的問題出現,第二次維修時間為8月29,我手頭保留維修單兩張,8月30號就向他們反映顯卡仍舊花屏不能使用.惠普金牌故意浪費我的申訴時間,最后告知我由于他們申請的時間超過我的產品的保修期,不能做doa!我現在向貴網反映這一情況,希望他們能夠按照相關規定辦事,不要老是忽悠大眾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