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購買了一臺XPS14Z的高端筆記本 I7處理器4G內存 750G硬盤 1G獨顯購買當天發現進入不了系統找不到硬盤找戴爾公司進行更換,更換了一臺同樣的XPS14Z只不過小型號上面有所更變,但是更換回來的機器在至今的使用中經常出現電源適配器無法使用不通電已經更換了2次,本以為沒有問題了,就在10月1期間發現機器經常頻繁死機 做了戴爾自帶的檢測發現時硬盤壞了需要更換 但是我實在是無法忍受這樣的折騰,需要戴爾公司進行更換,履行三包法相應的義務!但是戴爾公司雖然同意給我更換但是更換的xps14說停產了不給于更換相同的些列!說配置更換的高點但是機器的替代機器是靈越14R特別版!我就不理解了我當時如果要是看上靈越些列的我干嘛還買XPS些列?戴爾公司的客戶關懷部聲稱我們戴爾公司有規定雖然xps14些列但是價格比以前的高不給換如果更換需要客戶部差價,三包法有這樣的規定么?給我的替代機器網上報價是6300 我的xps14報價是8999 暫時不說價格問題 我就是要的xps些列才購買的因為戴爾公司的設計問題導致不能使用是應該更換xps些列的 為什么搪塞我們客戶說必須接受靈越些列!這不是霸王條約么?如果還想要xps的話自己就要補差價這樣的條文我購買機器的時候你們為什么不說呢?出了問題就知道欺騙消費者么?戴爾公司當時自己廣告上說靈越些列是一般家用娛樂型的 xps些列是戴爾高端產品的娛樂高端機器!如果1年之類出了多次維修消費者有權更換相應的機器型號!為什么要給我做更換?戴爾公司 你真的做大了 你的路還能在中國走多久?難道真的是成也服務,敗也服務么?請求中國力量幫我我們這些同樣的消費者,給我們一個合理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