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2011年12月份送我一臺臺電的MP4,由于是朋友送的,當時并沒把原始收據給我,在2012年10月份我發現該機器開機屏幕下方有一條線條,于是找到機器的報修卡,發現上面有個出廠合格證,上面寫的出廠日期是2011年10月14日,并沒過報修期,于是我按機器后面所貼的標貼找到了長沙志誠電腦公司,他們很爽快的答應幫我維修,并要求我郵寄過去,我在10月15日按他們所說地址郵寄了過去,在寄過去后期間他們有打我電話告知我機器是屏壞了,要求付費維修,我當時就表示屏不是我弄壞的,你們可以鑒定,他們說那就要返廠維修,時間可能要久點,我同意等,于是他們就同意免費為我維修,1026日我收到了機器,打開看發現機器右下角有黑點,并且整個屏下部是松的,用手可以把屏按下去,而且那個黑點逐漸擴大到有半個拇指那么寬,于是我在28日又打電話去了長沙志誠,答復是維修師傅不在,第二天給我答復,第二天維修師傅打電話給我告知我由于機器卡子壞了,屏卡不緊,導致屏下部是松動的,而且說我沒事去按屏干什么,我一個消費者怎么知道機器里面卡子壞了屏卡不緊啊,你寄回給我時又沒告訴我,而且我機器寄過去的時候機器屏下方是蠻好的,現在屏壞了怪我按的,你修的時候明知道這種MP4屏是最重要的,一定要固緊,不然很容易裂屏,你卻不處理,現在該機器就是用手不能碰屏,一用手輕輕壓屏的下方那個黑點就會擴大。我想問下生產廠家你們公司生產的MP4是不是都不能用手碰屏的。機器又沒摔過,只是用手輕輕按下就出問題,而且屏下部松松的,一碰整個屏就凹進去。這樣的維修水平現在反過來怪消費者用手碰了屏,再次維修就要出維修費。現在我要求其公司免費為我重新更換屏,并且把機器里面那什么壞的卡子也弄好,并承擔貨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