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月14日,蘋果iphone 4 手機無法開機故障送至美樂通手機賣場維修處,讓維修人員檢查是否可以修復,并咨詢修理費多少錢。維修人員拆開檢查了該手機,回復說,是主板問題,可以修,修理費400元。當時因為維修費有些貴,并沒有當場就交給維修人員,想到別處問問價格,轉了一圈,因為還在年初五,很多地方修理手機的并沒有上班,所以退回原處(美樂通手機維修處),把手機交給維修人員,并同意了該維修價格。第二天接到電話,說手機修好了,隔了一天2月16日取手機,當時拿到手機,表面上看手機已經修好了,并補問了一句,那不會有什么其它問題了吧,維修人員說,不會有問題的,如果有問題你再找來好了,于是付了400元的修理費。手機拿回家后2月17日早上就發現手機開不了機,也充不進去電,于是聯系維修人員,他說那你再拿來看下,2月20日休息的時候就把手機再拿到美樂通,維修人員又搗鼓了一陣,說好了,不會有問題了。拿回家后2月21日還是出現手機不能開機的現象,并充不了電。2月23日再次前往美樂通,維修人員這時說這是手機主板的問題,不是原來的問題了,這個修不了了。我質疑,既然修不了,那您把之前的400元修理費退還,維修人員說,這是另外的問題,如果要修要另外收費,還叫囂,這錢是不退的,有什么問題你打12315投訴啊,打110啊,心里很是不服氣,于是打了110報警,110出警人員也沒有處理協調好。 試問,一個專業的手機維修人員,在接到手機維修的定單之后,回答是可以修的,顧客拿到已經修好的手機后,24小時都沒有使用完仍然有問題,這能叫修好了嗎?既然手機有兩個需要修復的問題,為什么在一開始修理的時候沒有說明?修不好怎么可以收修理費??? 王冬妹18051332679 2013-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