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4日上午9時左右,我正在開庭,手機處于靜音狀態,業務單位老總給我來電,我拒接后發短信如下:“不好意思,正在開庭,結束后聯系!”(常用語),結果由于當時比較忙,這電話的事情給忘了,2013年3月15日晚上正好跟這位老總一塊吃飯,期間老總突然問我:“你下午為何發了這么一個短信,我感覺莫名其妙!”我看了手機短信后才明白,原來我昨天早上9:58發的短信, 對方今天下午也就是2013年3月15日下午5:09才收到,短信足足飛了31個多小時,郁悶啊,在場的朋友都鼓勵我向移動公司討說法。 要求移動公司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