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號在京東預定一臺諾基亞520,2013-04-05 早晨收到手機,在把玩的過程中覺得手機存在故障,故當天下午申請換貨,6號下午,京東收件員來取件,本人便把諾基亞手機及贈品100圓充值卡和一個紅色外殼讓收件員取走,不過單子上只注明是諾基亞手機一臺.本人當時有疑問說贈品不需要填寫進去么?京東收件員說不需要填寫。也就沒在意。后續過了4天。京東售后人員說機器沒問題,如果覺得有問題,可以找到當地的售后出具單子,并說由于您這個是特殊情況,機器在收到后重新按剛收到的時間算起,本人當時就讓客服寄回來說自己找售后出具單子。12號收到手機,結果只有一個手機和保修卡到。其他贈品不見蹤影。我立馬聯系的京東客服,反饋了這個情況。當時他們說需要查證。讓我等答復。我等了4天。期間雖然有客服回復,不過后續的問題出在哪里需要查證,我當時說我有京東取件人取件的錄像。他們說在調查一天,后續才承認是他們交接的問題。贈品丟失。至于是丟失還是掉包不得而知。當地的京東電話和我聯系,說要賠給我。后續一直沒見到什么新的進展,冒失就這樣不了了之。在收到手機后的第6天,手機突然無法使用,且提出申請退貨也一一否決。于是找到當地售后,不過售后說由于這個是網購機器,需要提供發票和蓋章。在次聯系京東客服。他們把發票發了回來,卻沒有印票章。投訴到客服。客服說機器已經過了15天包換期,只能走保修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