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5月11日在河南省開封市宋城路營業廳參加“購機送話費”活動,當場以1899元定購了一部三星8268 手機。拿手機時我一再要求給新機,營業廳服務員也滿口承諾絕對是新手機。但想不到的是,回家后翻閱手機時無意中發現錄音菜單內竟然有4月25日的錄音,錄音內容是一段7秒多的兒歌。我震驚了,5月11日買的新機器怎么會有4月份的錄音呢?只能說明移動營業廳給我的手機不是新的,是別人用過的手機,而且是別人在家錄制的(因為營業廳是不會有兒歌的)。請問:開封市移動公司給客戶一部別人用過的手機合適嗎?他們的誠信在哪兒里呢?我以高出市場價買的手機為什么是別人用過的手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