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3年1月16日購買IPHONE4手機一部,使用至2013年4月27日無法使用,主要表現為電池發熱,將所有電量耗盡之后無法充電,因購買時出于對蘋果手機的信任沒有開具發票,導致三次拿到蘋果特約維修店而拒絕維修。特約維修點強硬表示無法票堅決不能維修。我很無助,花了4500塊錢買了一個只能使用3個月的東西很失望。
本人在2013年1月16日購買IPHONE4手機一部,使用至2013年4月27日無法使用,主要表現為電池發熱,將所有電量耗盡之后無法充電,因購買時出于對蘋果手機的信任沒有開具發票,導致三次拿到蘋果特約維修店而拒絕維修。特約維修點強硬表示無法票堅決不能維修。我很無助,花了4500塊錢買了一個只能使用3個月的東西很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