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2月裝換電信寬帶套餐預存了400元,但在3月份被告知本人居住地員村五橫路要被拆遷故致電電信要求其把寬帶38014608遷移至東圃石溪村。在本人繳納了移機費用后師傅告知電信寬帶無法遷移進本人現居住的石溪村內,建議本人取消重新報裝其他寬帶,于是本人馬上致電電信申請停機注銷,但是被告知首先要退還移機費和之前預存的費用方可注銷成功。3月底的時候,我看他們還沒通知我去取預存費用我就電話電信,告知4月會產生費用,但是我已經沒有使用但是由于沒退錢注銷不了那4月費用怎么辦,電信工作人員告知是他們的責任,會給我做張工單說明情況并減免4月份費用。此后我曾不斷致電電信咨詢他們處理情況,他們一直推脫答復我正在跟進,有結果會通知我,當我最后一次電話上去客服叫我自己找營業廳咨詢。于是我在2013年4月20日到中山大道中395號首層辦理了退費,交清3月費用以及成功注銷寬帶,當時本人還咨詢過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再三肯定答復我3月按天收取的費用已繳清,4月工單注明減免費用,此寬帶不用再交任何費用本人才離開。 可是在2013年6月24日電信客服致電我要求我繳納我寬帶2013年4月的費用,我向客服敘述了情況,客服答應工單處理,25日,我電話10000號要求盡快核實情況,25號下午工號118030客服人員致電我要求減免我2013年3.4月2個月的寬帶費用。后來我咨詢他本人4月20日辦理注銷寬帶,3月的費用在4月6號就出賬了,本人能否在不繳清3月欠款的情況下成功注銷寬帶,客服答曰不行。那我反問為什么本人3月份還有費用卻成功注銷呢,客服無法答復。之后本人還把上述情況向該工作人員講述,并強烈要求下次致電本人的客服代表不要再問我同樣問題。10分鐘后,工號8132客服人員再次致電本人要求本人繳納2013年3.4月兩個月的費用,并要求本人再次向他陳述以上情況,本人再次闡述之后質詢相同問題,客服只說顯示有費用還說我拖住他的時間。 本人在2013年3月24日退租員村五橫路的房子,由于拆遷原因我相信不會有人入住,更何況在3月底的時候本人已申請停機,就算沒注銷成功停機了也不可能還有流量產生吧!何況之前客服說減免了4月費用和工作人員再三確定我已繳清費用以后2個月再向我催繳3.4月的費用這種情況居心叵測。而且客服還是在本人上班期間致電本人要求本人解釋事由,已嚴重騷擾本人正常生活工作,由于接聽電話還給上司留下很差的印象。本人現請求315能配合本人要求電信在公平公開公正的情況下查核此事并嚴肅處理電信此違規行為,要求電信相關負責人親自道歉并作出相應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