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日購買東芝筆記本電腦型號u800一臺 2013年5月出現故障,維修點更換主板 10天后出現同樣故障,再次更換主板 維修后當天下午第3次出現相同故障 2013年6月18日依據消法和服務手冊將電腦及附件送至維修點申請換機至今沒有任何回復并沒有人員與我主動聯系,拒絕提供備用機,并且無限期拖延。 由于辦公使用,大量數據工作無法完成,等待期間3次因工作無法完成被公司處罰累計1500元。多次因需要在工作時間內到維修點維修,請假5天誤工費300元,損失全勤獎500元,共計2300元損失申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