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03月在深圳蘇寧(海岸城)店購買了由三星生產的GT-N7102 32G手機,在購買時相信了該型號手機曾經在三星官網及廣告宣傳時宣稱的本型號手機是支持雙卡雙待(WCDMA:850MHz/900MHz/1900MHz/2100MHz GSM:850MHz/900MHz/1800MHz/1900MHz),并支持四頻的全球漫游手機等宣傳內容。 現發現(新聞媒體、網絡等曝光)該產品WCDMA小卡槽不支持850MHz/1900MHz, GSM大卡槽不支持850MHz/1900MHz,無法實現在美國·香港等地的國際漫游。香港地區也無法使用,對本人造成了影響。后發現三星公司刪除了網站數據并銷毀宣傳資料,現舉報中國三星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0、49、50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27、40、54、59條進行產品的虛假宣傳。我要求:一、三星公司給我一個解釋為什么會這樣?二、賠禮道歉;三、根據《消法》的相關規定實行退一賠一;四、賠償我維權相關損失。本人保證以上內容屬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