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2月4日花費了4850元購買了由三星生產的GT-N7102手機,在購買時相信了該型號手機在三星官網及廣告宣傳時宣稱的本型號手機是支持雙卡雙待(WCDMA:850MHz/900MHz/1900MHz/2100MHz GSM:850MHz/900MHz/1800MHz/1900MHz),并支持四頻的全球漫游手機等宣傳內容。 現發現(新聞媒體、網絡等曝光 本人手上有這些資料)該產品WCDMA小卡槽不支持850MHz/1900MHz, GSM大卡槽不支持850MHz/1900MHz,無法實現在美國等地的國際漫游。在聯系三星客服400-810-5858后發現三星公司刪除了網站數據并銷毀宣傳資料,現舉報中國三星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0、49、50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27、40、54、59條進行產品的虛假宣傳。我想請問,我5000多元買的高端手機,只使用了4個月就要進行拆機處理,那豈不是相當于我花近5000元買了個高端二級殘廢手機!重要的是:不是因為本人使用不當造成的,而是三星電子虛假宣傳,誘導消費者導致的!所以要求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對本人做出賠償!本人準備8月到美國旅游,為了保證能不影響通話,希望能三星電子能給予退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