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的小米2S(32G)訂單:1130702199000301 在7月4號入手之后用到10天左右,手機的攝像頭后蓋開膠脫落。 因手機業務原因,19號左右才與客服交涉進行售后維修; 7月21日,走快遞返到小米官方售后服務部; 幾度交涉后,于8月13日維修返回;(這期間客服電話中只說沒有配件,等公司配件) 但收到的手機意外的發現竟然被私自拆卸原有手機的大部分主要部件(維修服務單:WX201372301010),包括后置攝像頭,攝像頭鏡,聽筒組件,揚聲器,主板,后殼組件;而且開機之后,用著照相和送話都出現了問題,直接影響到使用。 我立刻時撥通了客服電話,得到的結果卻是:以檢測到手機有故障為由,售后人員可以直接作了更換處理。(真的沒天理呀,我的手機好好的硬要說成是有問題!) 作為消費者花錢購買小米的產品,難道還不包括手機所有權嗎?在沒有消費者知情和同意的條件下,就可以這樣私拆別人的手機,難道不是侵權嗎? 因此我向官方客服提出全額退款的要求! 從手機返回到今天(27日)發稿已有半個月,官方客服始終不肯給出正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