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11年12月23日在易迅網(上海易迅電子商務發展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臺優派電腦一體機,型號為:VPC221,這臺電腦于今年7月6日出現了無法開機的故障,我將機器送至指定維修站(軟思上海)進行保修(主要部件保修2年),由于配件缺乏,維修了3個月后,今年10月10日通知我去取回保修好電腦,電腦被更換了主板和電源。由于維修時間超過了60天,根據現行電腦三包規定第24條,我向銷售商(易迅網)要求調換同規格同型號商品,銷售商以“質保過程中更換了配件”為由,拒絕了我的要求,并要我找維修站處理,我覺得三包規定并不支持銷售商回絕我的理由,所以想請質量萬里行幫忙督促易迅網正確處理我的要求,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