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買的飛利浦(PHILIPS) MCM1006/93 USB/FM/MP3 迷你臺式CD組合音響(黑色),10月27日收到,視聽了一下,有種被騙的感覺,不像產品介紹的那樣,音效如何如何好;音箱里頭帶有很強的電流聲,雖然說價格只有599元,但是電流聲也太大了,結果跟客服聯系,要求就是檢測;之后有通過315萬里行在線投訴,才勉強在10月31日接到客服的電話(的確是牛,你不上315投訴,人家都不鳥你),可接到電話結果一樣,還是要檢測;我反問客服,那檢測的標準是什么,客服達不上來,就直接告訴你打飛利浦售后,他們有標準;我真不知道,對于這款機器音箱的電流聲,在多少分貝內才算是合格的?那再說,既然是音箱的電流聲有標準,為何你們在介紹這款商品時 不把分貝標示出來呢?而是用音效如何如何好的言語來描述該款產品?這算不算是欺詐消費者? 就算我們消費者在某一實體電器店買到不合適的產品,不超過7天,人家都還是給退的?為何在京東通過網購的方式買的電器產品要退貨就得這么麻煩呢?沒達到京東的要求就是沒法退貨,怎么就不能學學人家淘寶,雖網絡無條件7天內退貨要14年3月15日才執行,可你看人家淘寶,都開始執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