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11月18日以2888元的價格在蘋果在線商店訂購兩臺IPAD mini Retina版16G ,11月底收到產品,12月15日其中一臺的玻璃在無接觸的情況下外屏出現裂縫,打電話給蘋果售后電話4006668800,被告訴超過15天包換期,要我送到最近的授權中心進行檢測 ,我于12月18日將產品送至長沙五一大道春天百貨8樓808室的蘋果體驗服務中心(在送往途中在完全沒有接觸電腦的情況下,屏幕的玻璃外屏再次出現另一條裂縫)由廠家進行檢測,辦理相關手續后,我于2013年1月10日才收到服務中心電話,經蘋果廠家檢測產品屬于物理損壞,不予保修,當我詢問如果更換外屏玻璃需要多少費用,被告知無法更換只能換新機,費用2000. 根據以上情況我對蘋果公司兩點投拆: 1:對于一款產品本身的質量問題,蘋果出據的檢測報告證明屏幕是由于外力造成的站不住腳,而且如些脆弱的外屏本身就是質量有問題.且以超過15天包換期拒絕為我進行更換,實屬霸王條款. 2:對于保修,蘋果的授權中心無法對產品進行簡單的維修服務,而告訴要以接近產品本身價值的維修費用去更換一部新的機器,對消費者是極不負責任的態度,我同時致電給其他幾個蘋果授權中心,都被告知無法進行維修只能進行換機,并且每個授權服務中的告知的換機價格都不一樣,從1800到2000,做為統一授權的服務中心,價格全部不一樣,是管理混亂還是就地起價. 當我問授權中心的工作人員買一臺新機器才2888,而換一個外屏卻需要花2000的代價是不是有點過份時,工作人員給我的回答是,這位先生,我只負責告訴你價格,你可以不修. 做為一個消費者,出于對蘋果公司產品的信任,才會多次購買蘋果公司產品,在購買一款新產品不足20天的情況下,出現這樣的問題,蘋果公司不但沒有為自己產品給顧客帶來的不便抱有一絲歉意,在消費者驅車200多公里將產品送至其服務中心后,拖了大半個月后,給出一個物理損壞的結論拒絕保修的結論,實在讓人憤慨,我本著大事化小的情況,想以保修的方式解決問題,卻又被強硬告知只能更換新機,代價是2000,換不換隨你,一部2888的機器,才用20天就要花2000的代價去更換一塊價格幾十塊的玻璃外屏,對消費者是極不負責任的,也是對中國消費者的極度不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