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為無錫市達云通信服務有限公司,為無錫市移動公司下的業務代理公司,在今年為新區移動分公司代理了無錫市益多大酒店的寬帶和語音專線業務,先前簽訂的協議為從2014年2月開始安裝語音專線,總共需安裝150門電話機資費按照每月2400元計算并且贈送160部電話機(我公司可提供相關的合同),當時由無錫新區移動分公司的客戶經理吳越和我公司的工作人員一起經辦,現2014年2月份將至,客戶經理吳越卻調離崗位,換為客戶經理徐躍躍來進行處理,由于人員變更現徐躍躍對之前由吳越簽下的合同不認可了,說每月按照2400元收費但是話機只能贈送30部,現剩余的130部電話機由我無錫市達云通信服務有限公司購買贈送給該酒店,該酒店和我公司感覺這簡直就是霸王條款,準備聯合起來向315協會進行投訴,希望可為我公司和大酒店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