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10月17日在蘋果中國官方購物網站 (http://store.apple.com/cn)購買蘋果5S 64GB手機一部(即之后通過相關途徑才了解到的標識為A1528的蘋果產品),于2013年10月31日收到該產品,由于中國移動當時未獲得4G牌照,此款產品無法確認是否可以支持中國移動4G網絡服務,同期發布的,中國香港等地區銷售的蘋果5S手機,可以支持中國移動4G網絡。蘋果公司在中國移動獲得4G牌照之后,未提供相關4G網絡程序的補丁升級,并且,出于公司利益的出發,不顧國內蘋果5S手機用戶的訴求,公然更新了限制國行手機通過其他方式,使用中國移動4G網絡的升級補丁,致使國內廣大蘋果5S國行手機用戶無法使用中國移動4G網絡,這種凌駕于中國法律之上的歧視行為是不可以原諒的,通過正當渠道購買的國內行貨手機不可以使用,通過向中國政府繳稅方式銷售的手機不可以使用,通過凌駕于中國稅收法律政策,通過偷稅漏稅方式從中國香港等地區以水貨方式流入國內的手機就可以使用,這種行為嚴重的侵害了中國消費者權益和干擾了中國的稅收政策。 蘋果公司在中國移動推出4G網絡之后,為其推出的標識為A1518的5S手機支持中國移動4G網絡,蘋果公司同期在其官方購物網站推出了標識為A1530的5S手機,支持中國移動4G網絡,而前期消費者購買的,標識為A1528的蘋果5S手機卻遲遲不與程序上或零配件方面的修正,我們作為普通消費者,花這么多錢購買的產品,享受不到應有的平等服務,我們根本就不明白手機背面那行小字標識的實際意義,其實,蘋果公司的這種行為,就是為了撇清對中國消費者應盡義務和責任的一種牽強的借口,希望,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部門能夠站出來,干涉蘋果中國公司這種連續性的(2013年3.15晚會蘋果公司就因售后服務方面歧視中國消費者的問題被曝光,一年過去了毫無改善的決心)歧視中國大陸地區消費者不正當不合理的行為,還中國消費者享受同等產品服務的權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