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購買的18張面額20¥的聯通一卡充(給手機/固化/寬帶充值的充值卡),在2014年充值時發現無法使用了,給出的語音提示是“...已過有效期”,我查看充值卡,發現其截止日期是2012年12月31日,按照常理分析,我在2014年不能使用似乎是正常的,但再仔細深入分析一下,這些卡在2012年底過期,按說2013年就不能使用了,但我在2013年全年給寬帶賬號充值時都還是可以使用的,并且沒有給出任何提示,而且這個截止日期我也早就咨詢過石家莊10010的工作人員,答復是“你就放心使用吧,現在已經沒有過期這一說法了”。 這樣,得出的結論是:既然充值卡2013年能用,那證明河北聯通這個“截止日期”是無效的,是不起作用的,而且在2013年充值時也沒有獲得任何提示和通知,這樣可以斷定我在2014年還是可以繼續使用這些卡充值的,但結果是2014年這些卡就不能用了,而且聯通10010的工作人員給出的解釋很冷漠“已過有效期”,上升一級到其10015投訴,也無果,就這樣被踢來踢去,投訴了近一個月,沒有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