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機號1362111****的移動手機用戶,在2005年以每月15元的資費開通了神州行GPRS套餐,自2009年移動服務3G以來宣布:用戶用戶不換卡、不換號、資費標準不變,只要換一部3G手機就能享受到3G上網服務。從2009年以來一直使用3G網絡服務產品到2012年05月。就無法使用3G網絡服務了,經咨詢中國移動10086客服得知,被告在2012年5月1日發布公告、2012年5月1日后正在使用該套餐的客戶仍可按照2005年7月業務開始提供時的服務水平繼續使用該套餐,(很不理解移動做法09年在移動營業大廳都承認該套餐可以用3G,為什么2013年12月17日給我恢復到2005年水平!)簡直沒有天理,難道移動總裁2009年在中央臺說的:用戶不換卡、不換號、資費標準不變,只要換一部3G手機就能享受到3G上網服務。難道是欺詐用戶嗎?服務產品不按照2009年服務產品說明使用,去按照2012年5月2日公告說明使用......這分明是挑戰第六條、第八條、第三十六條、第六十條、第七十七條、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條、第十四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和我一樣的用戶很多我只是其中一個,如要證實是真的我可以給你聯系更多的用戶,謝謝。 我們很多客戶多次起訴都被駁回,不知道我們還有沒有希望得到公正的判決。謝謝幫助我們這些無助的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