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4年2月18日晚在鐵嶺市銀州區榮富市場對面榮興移動營業廳2200元購買小米3移動定制版手機一部,于2月28日手機屏幕出現失靈現象(解鎖屏幕失靈,英文字母w及s鍵無法使用),并與當天下午與購買點進行交涉,購買點不予更換(小米官網承諾7天包退,15天包換),后按其官網售后服務點進行交涉,維修點推諉購買點可以更換,后與購買點交涉不予更換。我與今天3月1日,繼續前往小米官網售后服務點進行交涉,服務點以手機充電插口被使用過為借口不予更換,只能返廠維修,不兌現更換承諾,在交涉爭執中售后服務人員給予不更換不維修結果,現在對小米手機進行投訴: 1,手機存在嚴重質量問題 2,購買網點及售后服務店相互推諉 3,小米廠家及服務店不守誠信,坑害消費者 4,服務不到位 5,對小米手機質量和服務失去信心,要求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