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5S,16G,銀色,行貨,序列號:F18M2JQNFR9L,購買時間為2014年2月份。 在4月初的時候手機出現待機時經常出現關機提示條,取消后可以正常打電話正常開關機。2014.4.13日下午送到北京直信創業—青島市南區店屬正規蘋果授權售后(青島市南區香港中路數碼港招銀大廈702室)去維修,他們的工程師拆機登記維修工單,拆機檢測后告知我可以保修(單號IPQD14040444)大約兩天時間,告訴我回家等電話就可以了。 結果在4月15日上午時間第一遍給我打電話說機器需要進一步返廠檢測,在我一再溝通下才告訴我手機因按照售后流程刷機后已無法激活無法正常使用,之后我又和蘋果客服400聯系溝通他們說不開機的機器都需要返廠檢測,一直在強調是依照蘋果公司的工作流程 在通知我大約一小時之后,第二遍電話告知我手機不能做保修,因為在顯示屏后面有明顯進液痕跡。對此我表示不認可而且也無法接受!!首先手機在我送修的時候當面拆開告知我可以保修,為什么又在兩天之后告知我不能保修因為進液造成,兩天時間手機怎么會就不能保修了。 在這期間反復與手機及蘋果官方400溝通,他們告訴我的答案只有一個,不能保修,不能回復原狀態,想要正常用只有一個辦法交錢!!!對于此,我十分的不理解,首先作為消費之,我是按照正常的程序送修,因為蘋果公司自己的流程導致我的手機根本無法正常的接打電話,換句話說,沒修之前還可以湊合用,在售后呆了兩天湊合都沒法湊合了,換誰能接受,而且為了蘋果公司自己的流程導致的后果,還需要我自己來承擔費用。自始至終,對于我所有的疑問都沒有給出讓人可以理解的解釋,一直反復強調,按照蘋果公司的流程,按照他們的流程。是不是不管按照這個流程做,不管出現什么問題都需要消費者自己承擔? 手機使用不足兩個月出現此種情況,我表示相當不滿意,對于這個問題蘋果公司一直在推脫,反反復復就是不能保修!!!要錢!!!現就此問題進行投訴,希望蘋果公司可以給出合理解釋,對于僅適用2月的手機根據三包規定,給予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