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4月8日在小米官網上搶購小米2S手機一部,付款后發現手機性能不能達到我的要求 ,于是在倉庫還未發貨時申請退款,但是小米單方面取消我的退款申請,強行發貨(發貨快遞EMS,快遞單號:1154217941401),導致我受到直接經濟損失,于是我聯系客服并說明情況,客服建議我到貨拒收,快遞于4月11號送達,我直接拒收貨物。快遞顯示4月17號天津的發貨倉庫已經收到我的拒收貨物,我聯系小米客服,詢問何時辦理退款,客服明確告訴我,倉庫收貨后7個工作日內會退款,現在已經4月30號,距離倉庫收貨已經13天整,小米方面一直未辦理退款,有欺騙消費者的惡劣行為,因為我投訴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收到退貨后不辦理退款,有嚴重的欺騙消費者行為,請有關部門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