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遼寧省錦州市的一名電信光纖寬帶的用戶,今年3月份在本小區看到了中國電信在小區內安裝光纖寬帶網的消息之后,在今年的3月6日咨詢電信的工作人員,當時我們的通話中,我提到了家里還有網聯寬帶一年的使用權,現在就按電信的寬帶有點浪費了,當時這位電信的工作人員就說,可以額外贈送我半年的寬帶免費使用權(我要按裝的是12兆光纖,交費1430元,使用期2年),這樣就可以彌補半年我的損失。但提前是我必須去電信營業廳先交了安裝和使用的費用,而且在交費的同時還不能在營業廳贈送半年使用權,得在交清費用后再與這位工作人員聯系。交費后,聯系這位工作人員,他告訴這個贈送的半年使用權得在安裝寬帶的當天再給他打電話,這樣就可以了。3月10,電信工作人員上門安裝寬帶,我當時就打了這位答應我贈送半年寬帶工作人員的電話,得出的結論是:必須有當年和聯通的協議才可以贈送。我當是說協議可能找不到了,可以去補一個,他說行,但是要快,因為贈送就在這兩天了,過了這兩天,可能就沒有這個贈送的活動了。于是,次日,我到了聯通營業廳補了一份協議再去找他,讓我把聯通協議放在營業廳。下午四時左右,電話告知我,無法贈送半年寬帶,原因是應該在交安裝費前交出聯通協議。這與他給客戶的承諾前后嚴重不符,繳費完告訴不能贈予半年寬帶,在補協議到送協議,嚴重的浪費了我的寶貴時間,不知道這位工作人員把客戶當成什么?在這里,我想說,我并沒有要求他贈我半年上網時間,就是不贈我也會安裝,但為什么要這么欺騙我們用戶,不能贈送就不要亂承諾,這樣的行為實在另人氣憤!!請求管理人員幫我解決下問題,我只想要他們給我一個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