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3年12月18日在魅族官網以2399的價格為女朋友購買了 魅族16G黑白色手機。在4月5日突然屏幕失靈,可正常開機。期間未有任何拆卸、掉摔、進液。當晚在武義當地專賣店去看手機情況,工作人員說刷機試試,結果屏幕還是不行,于是在4月7日通過該店返廠檢修。經檢測是人為進液,主板元件等腐蝕,開機不穩定,居然還有防拆標簽損壞!。本人可用生命保證,該機在返廠之前未有任何拆卸,一直都有帶著保護殼,未有任何掉摔,未有可見性進液。所以我投訴如下:1,該手機未有拆卸過,為何檢測時防拆標簽損壞,所以我投訴該公司可能把翻新機拿出來賣。2,該公司給出主板元件等零件腐蝕,我投訴他們使用的元件質量有問題,手機零件進水就能馬上腐蝕的?還是說魅族手機進水了還可以繼續用的?屏幕一失靈就返廠了,給我說進液腐蝕,那是純屬扯淡。手機絕對沒有可見性進液過,而且該手機與我自己的手機一直在同環境下使用,另一只手機現都沒出一點問題。3,這些零件更換,該公司給出的價格為1690,而現在該新機的價格為1799.已經趕上了賣出價格。我投訴他們惡意抬高物價,欺騙消費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