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族公司完全就不遵守法律,根本無視三包法,電話態度強硬……完全就是處于 不溝通,不處理,你拿我沒辦法的。仗著自己廠大欺人,無視投訴,堅決投訴到底 2012年7月于湖北襄陽魅族專賣店購買MX新雙核M031型號手機,一年之內各種問題返廠維修數次至2013年九月再次返廠,魅族公司同意換新處理,不同意退款,而且當時告知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手機,可是當我收到手機是卻是MX四核M032型號的,并未告知我MX新雙核已經停產,手機用到2014年5月,再次三次返廠,魅族公司告知符合換新條件,給我更換MX四核M032型號,可是我不同意,我覺得這款型號的手機存在自身缺陷,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問他更換M031型號,他卻告知早就已經停產了,而且不能換新其他型號手機,只能更換M032型號,我當然是不同意,根據手機三包法第十八條我要求退貨,可是他卻告知我要算折舊費,這是完全違反手機三包法第十八條規定,不把國家法律放在眼里的行為,而且魅族手機的三包政策里面完全不提維修三次可以退貨這一條,這是變相的欺瞞消費者,要不是遇到這次情況我也不會去專門的查詢三包法,了解到這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