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下午購買的戴爾電腦,5月4日將原電腦電放光并充滿,期間沒有下過任何軟件。5月5日中午按恢復出廠按鈕,結果電腦在重置過程中卡死。這加起來三天都沒到。 打電話到售后服務,經過咨詢發現硬件沒有毛病.下午去的當地售后,要求換機器,結果他們說要走“程序”,好,走吧。結果先是很正常的告訴我檢查硬件,然后就給我安裝了一個系統(安裝之前沒有問過我)。這個系統還不是正規戴爾原廠的,是在其基礎上加了一些軟件。安裝后機器正常運行。但我并沒有要求維修,我對這款機器已經失望,想要換機器或者是退款。這一切都是在三包范圍之內的。 我想作為消費者,我是有權利在三包期限內因為性能故障換電腦的。但他已經私自變更了我的要求,而且如此一來,我便沒有了要求換電腦的依據。而且他們還口口聲聲說可以打官司或者找你們。我覺得,315有能力幫我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