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京東商場訂購一臺ipad 16G 白色平板電腦,21日中午收到后,發現屏幕上下顏色有色差,下午就向京東發起維權,要求退換。 京東22日給出回復,說如果消費者懷疑產品有質量問題,而且激活過的,必須要求有蘋果出具檢測報告,否則不能辦理退換貨。 打電話給蘋果客服4006272273,蘋果那里說7天內有任何問題直接找經銷商退換,無需出具報告,京東不是他們的授權經銷商,他們也不可能給京東出檢測報告。 京東今天來電話說,他們是有條款的,已經激活的產品不包含在國家新三包法里,同時給出他們的條款鏈接:http://myjd.jd.com/afs/help/afshelp.action ,但是他們10項條款里,也沒有任何一項說激活的產品不享受7天無理由退換。 所以,京東明顯違反新三包法: 1. 京東服務總則和細則里面,都沒有說明激活類的商品不享受7天無理由退換貨, 2. 國家新三包法里也沒有說明激活的產品不享受7天無理由退換。 3. 京東自身的產品說明里也沒有提前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