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5月13號13時37分在華為商城下單購買黑色移動版p7手機一部,商城17號出庫發貨,走的EMS,21號收到手機。之后使用到27號,發現手機后置攝像頭保護玻璃磨花,影響照相成像質量,遂去長垣縣城華為售后友誠通訊咨詢情況,認定是自然磨損,不予保修。后又電話華為400客服,同樣理由不予保修。此處自己說下收到手機后的使用情況:手機收到把后面的說明膜揭掉,因為上面很多說明文字之類的,誰都會揭掉,之后就是正常使用,沒有人為的金屬尖銳物掛擦,就是用手指擦下偶爾的灰塵什么的,這也是正常使用方法。為什么不能接受呢,因為我用的其他手機聯想A789一年多了保護玻璃也沒花,包括其他很多手機都沒有鏡頭保護玻璃嚴重不耐磨的情況,推測屬于華為手機后置鏡頭保護玻璃質量不合格,要求更換保護玻璃。望給予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