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摩托羅拉手機質量問題導致過保修期不免費維修 | |
投訴目標:摩托羅拉手機 | 投 訴 人:桂先生 |
投訴時間:2014-05-21 | 投訴地區:湖北省 |
1)2012.12.18我在武漢購買摩托羅拉手機XT788,不到15天內,發生在手機充電接口處有灼燒屏幕的現象,要求退貨,但摩托羅拉手機維修點(武昌中南路維修點)只同意換新機,我最后同意,換了一臺新的摩托羅拉手機XT788。 2)2013.6.17手機無法開機,我到摩托羅拉手機維修點(武昌中南路維修點)送修,說要手機返廠修理換手機主板,等待15個工作日,取得維修的手機。 3)2013.8.15因手機閃屏嚴重,經常死機,照相有時圖像顯示綠色,送摩托羅拉手機維修點(武昌中南路維修點)送修,手機返廠修理,等待15個工作日,取得維修的手機。 2013.12月左右,手機閃屏嚴重,經常死機,照相有時圖像顯示綠色,由于摩托羅拉手機維修點(武昌中南路維修點)撤銷,我到漢口大智路維修點送修,工作人員將我信息登記后,未留下故障手機,叫我等候通知。此后一直沒有消息,期間手機更是死機頻繁,通話經常斷線,心想還能用,就沒有在意,2014.5.12日發現手機無法開機,到摩托羅拉手機維修點(漢口大智路維修點)送修,被告知過保修期,聯系摩托羅拉官網后仍被告知過保修期,說如果維修可以適當優惠。 這款手機(摩托羅拉手機XT788)本身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網上關于這款手機的投訴很多,我前2次去維修時,看到售后登記簿上的摩托羅拉手機XT788送修的情況很多,我本人也是做變頻器控制板的,知道電子設備一般沒有設計缺陷的話,正常使用是不會有質量問題,這顯然是手機本身主板就有設計缺陷造成的。這點我們消費者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1800元的手機在保證基本使用功能的情況下,2年的使用時間總應該保證吧!保修期內就應該將手機修好了,再返還消費者,手機根本就沒修好,保修期就沒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