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TCL手機太差了 | |
投訴目標:TCL手機 | 投 訴 人:尹先生 |
投訴時間:2014-07-10 | 投訴地區(qū):云南省 |
本人于213年12月2日購進一臺TCL Y910T手機,價:1999.00元,發(fā)票代碼:144131320101、發(fā)票號碼:00054391,至2014年5月開始出現黑屏,不能開關機,并發(fā)生多次,聯(lián)系客服后告知云南省的維修點(昆明市官渡區(qū)民航路8號東來大廈9樓F座),2014年6月27日由快遞公司寄出維修,7月3日維修點打來電話,說電話屏幕有裂痕,維修費用需900.00元,將近手機買價的一半,沒答應修理7月4日寄回,檢查后發(fā)現:1、以前打開后蓋重新安裝電池可開機但現根本開不了機;2、機身上的螺絲少了一粒。現本人強烈懷疑該手機不是維修點工作人員所說的屏幕有裂痕,而只是騙取客戶的金錢的謊言,因該手機在寄出時快遞公司工作人員與本人還仔細檢查了手機,根本沒有維修點人員所說的“屏幕有裂痕”!7月6日TCL客服電話至本人,不解釋手機只用了半年不到就出現黑屏,不能開關機的問題,而是將所有的責任推向客戶,純粹就是一副“你愛怎么著就怎么著”的嘴臉,當初決定購買這部手機的時候,就被家人及朋友嘲笑了一番,果不其然,該遇到的事全遇到了,糞草的質量、無恥的質保、斬人的維修、偷奸的客服。這就是TCL公司“為顧客創(chuàng)造價值”的原則?客戶只能自認倒霉選擇了你?真不愧坊間稱號“太差了”公司!!! 投訴人:尹**、電話:13508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