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努比亞手機虛假宣傳 | |
投訴目標:中興努比亞(nubia) | 投 訴 人:蔡先生 |
投訴時間:2015-03-27 | 投訴地區:廣東省 |
努比亞Z7系列手機虛假宣傳,欺詐消費者。該系列手機宣傳雙卡雙待4G全網通,然而本人于2014年11月購買后發現并沒有廠商宣傳那樣雙卡雙待4G全網通,購買后本人立即辦理了電信4G套餐,卻發現無法使用電信4G功能,后續致電努比亞客戶。努比亞當時解釋是電信4G牌照沒發放,等電信4G牌照發放后會升級固件支持電信4G+雙卡功能,然而就在2月底電信4G牌照發放后,努比亞客服卻解釋電信4G只能刷入單卡固件才能使用,雙卡無法支持電信4G,該問題乃高通芯片問題,后續本人翻閱該芯片很多詳細資料,并非努比亞客服所說芯片不支持,而是手機硬件設計問題。 本人覺得努比亞的宣傳乃虛假廣告有誤導消費者的欺詐行為。根據新消法第55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努比亞手機嚴重違反該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