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戴爾電腦更換后無法正常使用 | |
投訴目標:戴爾廈門總部客戶關懷部 | 投 訴 人:李先生 |
投訴時間:2016-07-20 | 投訴地區:江蘇省 |
本人于2016年初在經銷商處購買一臺戴爾M4800圖形工作站,售價19900元。從四月開始多次出現電腦漏電情況,戴爾幾次更換配件都沒能處理好,于是申請換機。因為M4800當時已經停產,戴爾就換了一臺7510,官網售價17000+元。換機時戴爾給過一份換機協議,協議上兩款電腦的顯卡不同,于是便多次向戴爾工程師詢問兩款顯卡的區別,戴爾工程師都未能給出正確答復。又因當時手上的電腦漏電嚴重,邊緣都貼上了絕緣膠布,影響正常使用,便同意了戴爾的換機協議(未簽字,郵件回復)。新電腦于2016年6月30日到手,當天重裝系統時一直無法安裝,于是聯系戴爾售后,得到的回復是可能硬盤有問題,說派單上門更換硬盤。當時就覺得疑惑,新電腦怎么會硬盤有問題。后來拿到本地維修店維修。系統,軟件裝好后發現用作3D制圖時很卡,于是向戴爾請求售后,戴爾提供顯卡驅動,驅動重打后還是沒用。于是本人于2016年6月9日向戴爾客戶關懷部提出:機器無法正常使用,請戴爾將原機修好后更換回來。但是戴爾以換機協議為理由拒絕更換。期間致電給戴爾售后時,因為我說了一句可能是因為顯卡與制圖軟件不兼容,其后戴爾售后便一口咬定是軟件與顯卡不兼容,拒絕維修。想請問戴爾,貴公司是否7天包退15天包換,是否3年保修,為何我這電腦15天不到就拒絕更換,一個月不到就拒絕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