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小米公司不執(zhí)行售后退貨 | |
投訴目標:小米通訊有限公司 | 投 訴 人:王先生 |
投訴時間:2016-08-02 | 投訴地區(qū):黑龍江 |
我在2016.7.20在小米商城購買的手機,在2016.7.25收到貨物,在使用兩天后發(fā)現(xiàn)攝像頭閃退,在2016.7.27日進行退貨申請。小米公司在接受后給了我一份地址,在我把貨物郵寄到小米公司后,小米公司人員在2016.7.30日收到貨物簽收后,第二天2016.7.31又到快遞公司進行拒簽,把我的貨物仍在亦莊開發(fā)區(qū)北京中通快遞公司。中通快遞公司在收件方簽收貨物后第二天2016.7.31進行了拒簽。之后通知我手機有裂痕【不知是簽收后人為損壞;還是之后進行了調(diào)換】不允許我退貨。再找小米公司售后時進行推脫說沒收到快件之后小米公司與這家快遞公司互相推卸責(zé)任不進行賠償。并把我的手機放到快遞公司不進行歸還。請給我一個公正的結(jié)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