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感謝您對這封投訴信的關注,煩擾之處,還請見諒。
今日致信旨在反映阿里云計算有限公司愚弄消費者,用霸王條款的方式,侵犯我作為消費者的權利并給我造成間接財產損失的行為。被其行為所造成損害的消費者絕不止我一個,在網上也有諸多網友反映,其行為不僅違反合同約定,也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嚴重侵犯我們消費者公平交易的權利。
具體事實情況如下:
2015年1月29日,我在阿里云官網上購買了其提供的共享虛擬主機基礎版,2018年6月26準備進行到期續費升級,看到阿里云官網頁面上有298元的(獨享云虛擬主機經濟版)在售,準備在后臺升級此版本,發現升級選項中并沒有298元主機版本的選項,續費也遠高于新購主機。于是聯系阿里云的客服進行處理,被告知價格以后臺升級續費數據為準,原主機所在地域不提供298元主機版本升級,最低只提供760元的(獨享虛擬主機普惠版)更高版本選擇。如要使用298元主機版本只能新購,然后自行遷移網站數據。
我提出需要升級成298元的主機版本,可以重新購買,我方沒有技術人員,需要阿里云技術人員來協助遷移網站,或是將我所購買的共享虛擬主機基礎版先升級到760元主機版本后,更換機房,換到其他地域后,再降低到298元主機版本。但是,阿里云均拒絕了我的要求,原因說是當地沒有該版本的主機,不提供升級,也不支持升級后降低版本的操作。阿里云客服所提出的解決辦法就是讓我去另購主機購然后自行遷站或者在其平臺上找相應的服務商,轉移一次費用要300元。其服務態度極為惡劣,語言敷衍。我對于阿里云客服的處理這種方式極為不滿。他們出售的這種主機只讓新購,不支持直接升級。但是在他們卻提供更高版本主機的升級服務。
阿里云的這種商品模式對于我們消費者來說是極為不合理的,不論阿里云是故意還是過失,其行為都是在變相的增加我們消費者的成本。對于阿里云來說,對于這種虛擬的產品而言,阿里云掌握著絕對的技術主導權,在其出售這種產品的時候就應該考慮到產品的更新升級問題,并提供服務選項。但是阿里云不僅沒有如此做,在我們消費者遇到這樣的問題的時候,也不積極解決,而是將皮球踢回給我們消費者。阿里云完全可以用手中的技術幫助客戶升級,但是其硬是要求我去在其平臺上新購產品,這種行為明顯是故意不提供舊版升級從而增加消費者的成本,來獲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