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5月5日,本人在沙坪壩華宇廣場內oppo專門店內oppo r15手機,共計1個,分期付款,首付¥500,分為十期,價格共計¥3330,產品型號PACM00,對方是出具了發票;
2、2018年7月21日,使用未滿三月,因手機q,手機出現問題;
3、2018年7月21日,本人致電了oppo手機客服人員,客服表示,手機寄回oppo維修點進行詳細檢查,如無誤便退回,如出現故障,本人因承擔手機維修換取零件的全部費用,本人認可并寄回維修點進行檢查;
4、2018年7月23日,本人接到維修點的檢查結果,維修人員表示手機進液,導致屏幕,主板攝像頭全部壞掉,維修人員對手機維修費用進行了報價,估計維修費¥2000+,本人不予處理;
5、本人的投訴訴求:A、關于售后維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