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6日,我有一部蘋果手機A,拿到遼寧省葫蘆島市北方格安售后維修,手機返廠后,于2018年3月13日給我返回了一個全新的手機B,并約定質保期為一年。但在2018年7月這部新手機B突然黑屏,我于2018年7月17日送去北方格安維修,得到廠家回復:此手機B被第三方維修過,需要付費維修。
我可以負法律責任,這部手機還沒有過質保期,只用了不到四個月,我從未拿到別處維修過。
我不同付費維修,售后告訴我要打蘋果售后電話,可是一個多月的時間,手機也沒有得到解決。
1.這部手機是蘋果售后返給我的新機,為何會被檢測出被人維修過?這也就是說蘋果給我返回了一個被人維修過的問題機。
2.蘋果的兩次檢測結果不一樣,第一次是回復是說屏幕維修過,需要付費1399維修屏幕,第二次檢測回復是整機維修過,需付費6500維修整機,兩次檢測結果為何不同?
需要蘋果售后給一個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