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8月24日,本人通過“網易云音樂”夠買了300首音樂包,合計8元;
2、本人也購買過其他同類產品的音樂包,開通以后是可以下載.mp3格式的歌曲,并可以在車載設備上播放。原本以為“網易云音樂”也是如此,但是不料被套路,所下載的音樂知道因為什么原因,只能通過其播放器播放,且無法進行車載播放,與市場行為背道而馳。經過在網上查詢,很多消費者都被蒙蔽;
3、本人要求退款,并要求“網易云音樂”在用戶充值時,用顯著的文字提醒用戶下載的音樂不是市場普遍的.mp3格式,且只能通過該播放器進行播放,以免更多消費者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