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5日,本人在轉轉平臺發布二手防曬霜信息,被假買家拍下以后,訂單存在交易權限被關閉的問題未能支付,聯合假冒平臺客服誘導我去qq找客服解決這個問題。因為假冒客服使用了和官方同樣的名稱“通知助手”、同樣的頭像,致使我無法分辨真假。加qq后假客服又是讓我轉賬通過消保認證,又說存在別的問題,前后一共轉了八次,共計2562元后被拉黑,發現被騙。被騙以后才發現假買家并沒有通過任何認證,為什么平臺可以允許不通過任何認證的騙子進行買賣?這不就是變相縱容嗎?和平臺溝通后的處理方式就是他們會配合警方,這個等于沒有用。平臺存在這么多漏洞縱容詐騙分子大行其道,讓消費者蒙受損失,這是一句“盡量配合警方”就夠的嗎?強烈要求轉轉賠償本人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