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在2018年7月31日~2018年8月4日通過神州租車平臺在秦皇島火車站店租用小轎車一臺,完成租賃歸還車輛之后,要求留有2000元信用卡預(yù)授權(quán)(店家說如果有車輛違章從這里扣費)。
2、本人于8月19日收到一條違章信息,但此信息屬于警告類違章信息是既不罰款也不扣分的。
3、8月24日,門店扣除100元,我首先咨詢門店,門店回復(fù)說“消除違章費用”,我說“不扣分也不罰款何來違章費用?”當(dāng)天咨詢神州租車客服得到解釋是“門店消除違章記錄費用”。本人覺得消除違章和消除違章記錄完全是兩個概念,即使車輛違章消除后也是會有違章記錄的,這是法律規(guī)定,店家聲稱用100塊錢消除違章記錄本人覺得實在難以理解。既然是不扣分不罰款的警告類違章店家就沒有權(quán)利扣款,更不可能凌駕法律之上將記錄消除,本人要求神州租車平臺歸還本人100元。
回復(fù)內(nèi)容:
消費者:訂單車輛信息和違章車輛信息不一致是因為秦皇島當(dāng)?shù)叵尢枺T店臨時調(diào)換車輛。咨詢客服扣費單位不顯示神州的原因,回復(fù)我是“屬于當(dāng)?shù)丶用说?rdquo;;2018-08-31 11:00:01 消費者:8月29日客服打電話來,說100元為處理違章費用,如果不交就要自己本人去當(dāng)?shù)靥幚磉`章,我本人去不了,現(xiàn)在也只好讓商家代為處理了。可以結(jié)束本次投訴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