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2日早6:40分,預約滴滴快車從長春全季酒店一汽店到長春火車站,由于路上堵車未趕上動車,我就跟滴滴司機師傅說我要去龍嘉機場我跟滴滴司機師傅說滴滴發票我司無法報銷,必須為出租車發票,如果能給我出租車發票我就打你車去龍嘉機場,司機師傅說沒問題,我才打的他車去的龍嘉機場,到機場后我先去取得登機牌,然后到約定地點與滴滴司機師傅匯合給我發票,結果我給司機師傅打電話說弄著呢?我在給滴滴司機師傅打電話就打不通,我認為這個滴滴司機師傅惡意欺騙客戶,我就打電話滴滴快車4000000999投訴這個滴滴司機師傅,先后給客服打電話至少4次,滴滴快車客服始終搪塞我,說請諒解等等類似的話吧,剛開始我想給我出租車發票就可以了,現在我想滴滴公司也在和滴滴司機師傅一起搪塞客戶,所以我強烈需要全額退款,我就不信泱泱大國還無處為老百姓說理的地方了,李克強總理說過要讓沒有信譽的企業個人寸步難行,懇請有關部門給予幫
回復內容:
商家:投訴人:曲洪峰,聯系電話:18745950123 投訴內容:司機承諾給予出租車發票,但是未給予出租車發票。 核實乘客口徑:乘客表示當時去火車站趕不上車了,就跟司機說可以提供出租車發票就搭他的車去機場,司機承諾可以提供未提供,要求退款。 核實司機口徑:司機表示自己是快車司機,沒有義務提供出租車發票,也沒有給乘客承諾過,已經告訴了乘客。 處理結果:經核實,告知平臺快車無法提供出租車發票,對于司機服務加強監管,司機未承諾提供出租車發票,訂單費用無法退款,反映人認可。 處理時間: 18年9月14日 11:07;
消費者:出租車就是否認事實,并且我也未同意不給我退款,請相關部門繼續核實,如果是給我這個回復的話,請滴滴快車公司找到司機師傅,我也可以到現場對峙此事情,并且我就有8月23日給滴滴司機師傅發的短信,滴滴司機師傅也為給我回復。目前處理結果我不認可。;
消費者:首先感謝中國質量萬里行的工作人員,如果沒有此件事情,我沒有必要投訴滴滴公司,我認為這個司機師傅為了賺錢,否認說未答應給我出租車發票,如果他不承諾給我出租車發票,那我為什么還會坐他車呢?是我傻嗎?還是不會算賬,出租車有的是到龍嘉機場100元多說,我為什么要花276元呢?那他就是欺詐行為,是否構成詐騙罪呢?我并不知道是否存在這個行為,下一步我可以咨詢一下律師,其實我并不差這276元,可是這件事情給我這個回復更加令我氣氛和不解,這么大的滴滴公司信譽就如此這樣嗎?讓全國老百姓還怎么相信滴滴公司呢?請滴滴重新審視一下自己滴滴公司什么樣司機都能招嗎?煩請盡快給予回復。;
消費者:為什么還不給予回復,滴滴司機師傅就是欺詐。;
消費者:請給予回復,看這樣我這是真沒有說理的地方了!;